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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顺利通过省档案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审核认定
发布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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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由云南省档案局、集团公司共同组成的档案工作规范化认定专家评审组一行6人,对公司档案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审核认定。省档案局副局长刘海岩、业务指导二处处长赵新宇,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孟晓君,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孟春柳,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徐宇光等领导出席会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档案员参加会议。

会上,徐宇光对省房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沿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专家评审组结合省房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看、查、议的方式,对标对表对公司档案规范化工作进行逐项考评,最后评分94分,达到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标准。

刘海岩对公司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公司档案工作规范化程度较高,档案资料面面俱到,基础工作深入细致;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保障机制和措施全面、到位。同时对公司档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贯彻执行《档案法》,加强全员档案管理意识,提高责任心,做好档案资源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各门类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加大档案数据库建设,多方位展示企业成果,提高室藏档案利用价值;三是档案工作沉入基层,分子公司特别是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档案的收集,充实主营业务档案。

孟晓君表示,集团将继续深入推进档案规范化工作,成熟一家推动一家,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已通过认定的单位建立起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建投集团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孟春柳对评审组各位专家莅临公司评审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省房公司将认真对照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按照整改方向,明确任务、明确职责、明确时限,在推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见实效,并以本次评审为新的起点,将档案标准化管理要求推广落实到省房公司各下属单位,逐步建立全公司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系,让省房公司的档案管理向更高台阶迈进。

目前,档案室完成了公司1984年成立以来至2020年全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上架、数字化加工工作,形成了十大门类档案及特殊载体档案。其中文书档案10980件、科技档案2397卷、会计档案2486卷、实物档案177件、光盘档案33套、印章档案178件、照片档案1523件,汇编期刊等图书资料392册,并编制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投资项目简介等各类汇编资料。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展现了公司成立至发展的历史沿革和精神风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温钰雪  编辑:杨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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